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们:
根据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方便您在我院就诊,向您作如下告知:
一、进入门、急诊区域请务必佩戴口罩;
二、请务必实名就诊,挂号时请出示身份证(成人)、户口簿或者出生医学证明(儿童),并详细告知现住址和手机联系等信息;
三、发热、咳嗽患者就诊,请先到门、急诊发热预检分诊处测量体温;
四、如您有下列情形请一定告知医护人员:
1、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3、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五、如您未涉及上述情形,只是轻微咳嗽,建议您先在家自行观察,如病情有变化请及时就医。
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让我们齐心协力,众志成城,早日打赢这场防疫攻坚战!
淮安市妇幼保健院门诊部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