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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前民政局处长获刑10年

发布时间: 2011-10-28 20:47  关注度:2562  来源:网络  作者:淮安新闻网
导读:昨天上午,淮安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业处处长沈步银因犯贪污、受贿罪,被淮安市清河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3个月,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

扬子晚报网:现年53岁的沈步银,案发前担任淮安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业处处长。从2009年到2010年案发期间,他利用参与、负责淮安市殡葬设施布局规划与淮安市综合福利中心(以下简称福利中心)工程建设工作便利,先后10次贪污受贿24.5万元,其中最大一笔达10万元。昨天上午,沈步银因犯贪污、受贿罪,被淮安市清河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3个月,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二三月份,沈步银参与和负责福利中心工程建设,在该中心一期工程消防项目对外招投标时,淮安一陈姓女子借用江苏盛华系统集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资质参与投标,并私下请他帮忙,沈步银于是打电话给该项目的代理公司负责人,要求予以照顾,并在招标前将工程项目电子图交给该陈姓女子。2010年3月31日,陈姓女子所挂靠的公司成功中标。4月,陈姓女子给了沈步银10万元现金。(刘正东 李成斌 朱鼎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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