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4年1月8日,我局新港派出所接到一群众报警称:在鸿基雅园小区某栋楼道内发现一个手提袋,内有现金。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走访群众、清点袋内现金,后将手提袋等带回公安机关妥为保管。
请上述财物所有人携带身份证,于2024年4月11日前到新港派出所认领。逾期后,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警情通报
2024年1月8日,我局新港派出所接到一群众报警称:在鸿基雅园小区某栋楼道内发现一个手提袋,内有现金。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走访群众、清点袋内现金,后将手提袋等带回公安机关妥为保管。
请上述财物所有人携带身份证,于2024年4月11日前到新港派出所认领。逾期后,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张警官13952386977;衡警官13912081171
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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