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淮安新闻网5月14日讯 近几年来,淮安市残疾人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切实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面实施惠残政策制度,大力推进惠残社会保障,使全市残疾人生活状况有了明显改善。
惠残福利政策有效落实。通过狠抓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这条“主线”,全市残疾人生活保障基本做到应保尽保。2008年,市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残联联合出台了《关于对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给予生活救助的通知》,对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按低保标准给予生活救助,救助标准城市每人每月为300元、农村每人每月为160元。2010年对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00%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按照城乡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救助金。截至2010年底,全市惠及31708人,救助金额达5765.12万元。今年1月出台实施了《淮安市向低保家庭中重度残疾人发放重残补贴金实施办法》,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后仍然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发放重残补贴金,城镇每人每月80元,农村每人每月60元,10955名残疾人得到实惠;3月出台实施了《淮安市对生活不能自理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的实施办法》,对护理对象、范围、发放标准、经费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都能享受补贴政策,做到应补尽补。截止上年底,根据个人申请,乡(镇)村、街道办、居委会审核、公示,县(区)复审,全市已有5339名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领到护理补贴金,其中城镇为693名残疾人,农村为4646名残疾人,全市发放重残护理补贴经费388.26万元。
惠残社会保险广泛覆盖。从2010年开始,全市农村实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市、县(区)出台相关政策,对农村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由县(区)财政为他们每人每年代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市经济开发区4个村群众参加的是城镇居民合作医疗,缴纳标准为每人每年35元,所有残疾人不分等级每人只缴纳20元,剩余部分由财政补助。清河区自2009年实行城乡一体化,所有居民对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对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全部由财政全额代缴。清浦区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缴纳。洪泽县给予重度残疾人每人100元的定额补助。盱眙县将重度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由政府全额承担,对其他类别残疾人给予30%补贴。金湖县低保中的城镇残疾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减免社会统筹部分。盱眙县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重度残疾人缴费由政府全额承担,其他类别残疾人给予30%补贴,并将残疾人康复纳入新型合作医疗范围报销。
托养机构建设不断加快。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意见》、《江苏省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加快市、县(区)级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目前,全市现已完成市、县(区)级6所残疾人托养机构的立项、用地规划、房产置换、图纸设计等手续,已进入招标开工建设阶段,省拨资金1190万元。全市已建成乡(镇)级残疾人托养机构有50余所,现托养残疾人达千名。
“三个一千”工程成效显著。仅2010年,全市为提高残疾人自身素质和生存技能,组织培训了残疾人1434名;多种渠道安置就业,召开“残疾人就业援助现场招聘会18场,安置残疾人就业1477名;为加快残疾人脱贫致富的步伐,利用扶贫基地辐射带动、整村推进、结对帮扶等形式开展扶贫工作,全市有1440名残疾人实现脱贫,残疾人整体生活水平得到了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