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淮海晚报讯:日前,市政府召开“提高困难群体保障标准 兜好基本民生底线”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民政救助保障标准调整、城乡低保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困难群体保障工作等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为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我市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进行调整,新标准已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方面,由每人每月655元提高到675元。在困境儿童保障标准方面,全市集中供养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和监护缺失儿童基本生活费分别由每人每月2677元、1821元和1457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727元、1909元和1528元;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按照不低于当地社会散居孤儿补贴标准的60%发放;重残、重病儿童按照不低于当地社会散居孤儿补贴标准的50%发放。
我市自2015年实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以来,已连续9年提高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按照“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指标要求,我市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与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比例由68%提高到70%,提前完成“十四五”省定目标标准,进一步缩小了散居孤儿与集中孤儿标准之间的差距。低保标准进一步提高,还将直接惠及包括特困供养人员、困难残疾人等更多困难群众,更好地推动社会救助扩围增效。
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全市累计发放低保金2.82亿元,惠及城乡低保对象3.4万户、6.4万人;全市共有6716名困境儿童纳入基本养育保障范围,前三季度全市已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费6011万元;对遭遇突发急难的困难群体累计实施临时救助1.33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056万元,对于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讯员 续文念
融媒体记者 刘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