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关于报送2022年度市委市政府表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拟对淮安市推动高质量跨越发展“城乡建设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如下
承办单位: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2022年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部门)及其内设机构和非常设机构。拟推荐先进集体:
(1)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2)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淮安市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淮安市涟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淮安市盱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
2.先进个人评选范围:2022年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作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拟推荐先进个人:
(1)沈洪全:淮安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2)方世平:淮安市房屋安鉴中心综合科科长;
(3)孙敏远:淮安市房屋交易中心法制科科长;
(4)徐曙光:淮安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二级主任科员;
(5)夏广溢:淮安市清江浦区住建局村镇科科长;
(6)陈万鹏:淮安市淮安区住建局城建科科长;
(7)张 亮:淮安市洪泽区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
(8)纪书华:淮安市金湖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副主任;
(9)张鹤平:淮安市盱眙县管仲镇经济发展和建设局局长。
承办单位: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2022年农业农村工作推进力度大,取得突出成绩的县区有关部门和镇(涉农街道)、园区、村党组织。拟推荐先进集体:
(1)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淮安市交通运输局;
(3)淮安市财政局;
(4)淮安市清江浦区和平镇;
(5)淮安市淮安区车桥镇;
(6)淮安市淮阴区南陈集镇;
(7)淮安市洪泽区朱坝街道;
(8)淮安市涟水县高沟镇盐店村;
(9)淮安市盱眙县农业农村局;
(10)淮安市金湖县农业农村局。
2.先进个人评选范围:2022年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农业农村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从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园区、农村基层干部中产生。拟推荐先进个人:
(1)张屯鑫:淮安市市委组织部组织处副处长;
(2)邵 雷:淮安市委政法委反邪教协调处(政治安全处)处长;
(3)赵志波:淮安市委宣传部创建管理处三级主任科员;
(4)钱国文:淮安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处处长;
(5)王大明:淮安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副处长、三级主任科员;
(6)王 震:淮安市气象局党建办副主任(主持工作)、三级主任科员;
(7)倪一品:淮安市水利局入江水道管理所工程师;
(8)戴 强:淮安市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水工程建设科科长;
(9)王 伟: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双福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10)康健美:淮安市洪泽区农村财务辅导站站长;
(11)夏玲玲:淮安市盱眙县古桑街道办事处农村工作局局长;
(12)夏继军:淮安市淮阴区马头镇人民政府太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13)王汉利:淮安市涟水县农业农村局综合科负责人兼农村财务辅导站副站长;
(14)沈维湘:淮安市金湖县吕良镇沿湖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15)王后新:淮安市金湖县生态环境局土壤科科长。
承办单位:淮安市委宣传部
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对象为大运河百里画廊规划范围内的各县(区)委宣传部及市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直有关成员单位。拟推荐先进集体:
(1)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淮安市交通运输局;
(3)淮安市大运河办;
(4)淮安市清江浦区委宣传部;
(5)淮安市淮安区委宣传部;
(6)淮安市盱眙县委宣传部。
2.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对象为大运河百里画廊规划范围内的各县(区)及市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直有关成员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县处级(含)以下在职干部职工。拟推荐先进个人:
(1)靳德勤:淮安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市市政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2)谢亚军:淮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3)左昊川: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风貌处副处长;
(4)黄 琼:淮安市财政局九级职员;
(5)张畅通:淮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办事员;
(6)吴庆章:淮安市大运河办综合处处长;
(7)于 云:淮安市大运河办组织人事处处长;
(8)邵 峰:淮安水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9)孙其能:淮安市淮阴区委宣传部三级调研员;
(10)许正文:淮安市洪泽区大运河办(古堰景区管委会)主任。
承办单位:淮安市水利局
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对象为参与河湖长制工作的单位,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拟推荐先进集体:
(1)淮安市水利局;
(2)淮安市淮阴区水利局;
(3)淮安市盱眙县水务局;
(4)淮安市金湖县水务局;
(5)淮安市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对象为从事河湖长制及河湖长制相关工作的县处级(含)以下在职干部职工。拟推荐先进个人:
(1)刘卫国:淮安市水利局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处处长;
(2)王 栋:淮安市供排水中心主任;
(3)宋 川:淮安市淮泗涵闸管理所所长;
(4)杜壮壮:淮安市水生态建设服务中心副科长;
(5)李 祺:淮安市清江浦区顺河洞灌区管理所副所长;
(6)左亚军:淮安市淮安区河长办业务负责人;
(7)袁安全:淮安市洪泽区水利局局长;
(8)朱耀军:淮安市涟水县水生态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9)金文明:淮安市生态文旅区高铁商务区办事处河长办办事员;
(10)郝 凤:淮安工业园区张码办事处河长办办事员。
对以上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者,请于2023年4月14日下午17:30前,当面或署名书信、电话反映。
联系电话:83661505(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83666502(市住建局组织人事处)。
接待来电、来访时间:9:00-12:00;13:30-17:30。
联系地点:建设大厦1409室、1306室。
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0日
来源: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