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淮安新闻 > 警方发布!关于优化和改进主城区货运机动车通行管理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警方发布!关于优化和改进主城区货运机动车通行管理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 2023-04-12 09:35  关注度:1445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导读:4月11日,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通告,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缓解主城区货运机动车通行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安部、省公安厅相关文件精神,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起草了《关于优化和改进主城区货运机动车通行管理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4月11日,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通告,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缓解主城区货运机动车通行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安部、省公安厅相关文件精神,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起草了《关于优化和改进主城区货运机动车通行管理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6日17:00。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hajjzxk@163.com。

2.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22号交警支队,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优化和改进主城区货运机动车通行管理工作的通告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关于优化和改进主城区

货运机动车通行管理工作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缓解主城区货运机动车(以下简称“货车”)通行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安部、省公安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决定对主城区货车通行管理工作进行优化和改进。通告如下:

一、载质量1.5吨(含)以下货车在主城区道路不限制通行(高峰期除外)。

二、除健康东路(翔宇北道至淮海北路段)、健康西路(淮海北路至北京北路段)、淮海东路(水渡广场至淮海广场段)、淮海西路(淮海广场至北京北路段)和淮海北路(漕运路至大同路段)外,蓝牌、绿牌货车在主城区道路不限制通行(高峰期除外)。

三、黄牌货车按照原禁区范围及要求实施交通管理。

四、除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外,快速路禁止一切货车通行。

五、确需进入限行区域、路段的货车,报公安机关批准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六、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七、高峰期时间。

1.早上高峰时间:7:30-9:00。

2.中午高峰时间:11:10-12:10。

3.下午高峰时间:13:00-14:30。

4.晚上高峰时间:17:00-19:30。

八、本通告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4月11日

声明:淮安114网(www.0517114.net)所刊载的新闻资讯均来源于互联网新闻网站,淮安114网不生产、不制造新闻,仅为淮安本地网民提供新闻索引服务。如有侵犯您的的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核实情况后立即删除!

猜您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