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7日,淮安市金湖警方对涉嫌袭警罪的唐某欢、唐某格、崔某东3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系2021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确立袭警罪这一罪名以来,金湖警方查处的首例袭警案。
8月14日晚11时许,县公安局接到辖区居民涂某报警称其被前夫唐某欢酒后殴打。城西派出所处警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在处置过程中,唐某欢拒不配合,并伙同其父唐某格及亲属崔某东辱骂、殴打处警人员,造成1名民警、2名辅警不同程度受伤。
警方提醒:公安机关执法权威不容侵犯,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支持民警开展执法执勤活动。对恶意阻挠甚至公然使用暴力,或以其他方式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警方将坚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
(来源:金湖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