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涟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张倩 |
承办检察官提醒,近年来,婚恋骗局层出不穷。在与异性交往期间,一定要对对方的基本情况、人品性格做比较全面的了解,在涉及钱财问题时,注意多一份冷静和清醒。切勿在未了解对方底细的情况下,轻信交友对象的任何借口、说辞,以免陷入犯罪分子为你“量身定制”的“甜蜜圈套”。
男子柳某谎称出售住房需要交个税、印花税、占用银行公共资源费等税费,400多次骗取家住涟水县的女子薛某钱财共计26.49万元。日前,经涟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柳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8万元,责令其退赔薛某经济损失26.49万元。
2010年8月,柳某通过QQ添加已婚女子薛某为好友,后来发展成为情人关系。2015年下半年,因薛某丈夫出狱回到家庭,两人中断联系。2016年10月的一天,柳某得知薛某丈夫再次犯罪入狱,又通过微信联系上薛某。柳某谎称:“我正在办理离婚,卖掉一套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子,刚签了合同,对方的钱还没有付给我,需要先垫付个税和印花税,就差300块钱,请你先借给我,明天就还你。”薛某闻言,希望他能早点办完离婚,见款项不大,很爽快地从微信上转了300元给柳某。
但是令薛某所料不及的是,从此柳某一发不可收拾,多次以卖房缴税的名义向薛某借钱,并以其恢复单身为诱饵,让薛某深信他们能在一起,而且每次借钱都说第二天就还。实际上,柳某将骗来的钱款全部用于生活开支、购买彩票,挥霍一空,处于无业状态下的他根本没有还钱能力。
薛某回忆说:“刚开始十分相信柳某的话,每次都会转账给他,但是时间久了,借的次数越来越多,还总是不还钱,我也开始怀疑他可能在说谎,但他总能以卖房办业务的各种理由让我相信他。而且,后来他还威胁说,如果业务办不下来,就没钱还给我。我被他这么一说,就不敢不借钱给他了。”
就这样,两年多时间,柳某向薛某“借钱”次数竟高达411次,每次借的金额从几百到上万元不等。甚至,薛某的微信转账限额了,还向好友借钱再转账给柳某。好友也曾提醒过薛某,卖房子办理过户手续,不可能需要那么多手续费,柳某可能是骗子,但深陷情网已丧失理智的薛某并未理睬。
直到2019年8月8日,薛某在微信上接到一个陌生女子的好友请求。通过申请后,该女子询问她是否认识柳某,并声称她和柳某已经同居一年多,柳某将她的金银首饰都拿走了,现在人也消失了。此时,薛某才如梦初醒。同年8月17日,柳某被抓获归案。到案后,柳某交代了自己诈骗的罪行。
(作者:付云海 纪娟;来源:淮海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