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内容
一、招聘名额和岗位
本次招聘名额共10人,具体见招聘名额和岗位计划表。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有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三)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区内各国有企业(含非区管一类、二类企业)工作人员;区内“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4年7月以后出生),符合岗位特别要求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7月以后出生);
(七)报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九)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正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被聘任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4.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有严重个人信用问题的。
三、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发布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5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简章
在淮阴区融媒体中心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9月7日~14日。
2.报名形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设在区农业总公司综合办公室(帝景豪庭38-44,红木家具上三楼)。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填写《淮安市淮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选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其他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电子照片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524634416@qq.com,邮件标题格式统一定为“姓名”。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区农业总公司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计划招聘人数和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比例应达到1:3,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要求的,取消或核减相应的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三)面试
通过集体面谈的方式,对报名人员的能力素质和岗位匹配度等进行综合评价,并按照百分制量化评分。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不足比例要求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选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确定。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由体检医院出具并负责解释。
体检合格人选进入考察环节,由区农业总公司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度。
区农业总公司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进行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相关岗位入围人选中如无合适拟聘用人选的,可以空缺)。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融媒体中心(《淮阴报》)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区农业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或不胜任岗位的,予以解聘,自谋职业。
在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出现计划缺额时,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四、考核管理和薪酬待遇
1.日常管理:获聘人员由区农业总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负责日常考核、培训和管理。
2.薪酬待遇: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区农业总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一)招聘政策咨询:0517-89713993
(二)监督举报电话:0517-89719055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岗位表和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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