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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车辆遭遇“虚假发货”,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

发布时间: 2025-10-21 08:50  关注度:248  来源:淮安日报  作者:佚名
导读:为方便父母出行,市民王女士网购代步车辆,却遭遇商家迟迟不发货、物流信息不明、甚至被索要身份证号等异常情况,怀疑是遭遇“虚假发货”,最终在平台介入下完成退款。之后,王女士将商家诉至法院,主张三倍赔偿。日前,淮阴区法院调解了这样一起因网购四轮老年代步车引发的消费纠纷。

淮安日报讯:为方便父母出行,市民王女士网购代步车辆,却遭遇商家迟迟不发货、物流信息不明、甚至被索要身份证号等异常情况,怀疑是遭遇“虚假发货”,最终在平台介入下完成退款。之后,王女士将商家诉至法院,主张三倍赔偿。日前,淮阴区法院调解了这样一起因网购四轮老年代步车引发的消费纠纷。

今年春节过后,王女士在某电商平台为父母购买一辆四轮老年代步车,希望为老人提供更舒适的出行条件。下单次日,平台显示商家已发货,注明“由商家自行配送”。然而,原本承诺三四天送达的车辆却迟迟未到。

在后续沟通中,商家以“大件物流慢”“再过两天到货”等各种理由多次推脱。更让王女士生疑的是,十余天后商家竟突然索要身份证号码,声称是为她购买的车辆“办理车牌”,并警告若此时申请退款将扣除50%货款。这时,王女士感觉有些不对劲,心里起了质疑:“老年四轮代步车需要上牌照吗?”于是,她要求商家提供具体物流信息,但商家始终闪烁其词。

意识到可能被骗后,王女士立即向电商平台申请退款。经核实,平台最终为她办理了全额退款。但王女士认为,商家的行为已构成欺诈,心里也是越想越气,于是将商家诉至法院,要求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获得三倍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女士与商家之间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商家未按约定交付货物已构成违约。最终,该案件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经过沟通最后达成和解,王女士依法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案件就此了结。

法官提醒,在网络购物中,消费者一定要警惕物流订单异常和虚假发货行为,例如故意隐瞒无货、录入虚假快递单号、以空头承诺诱导消费者等;一旦发现苗头不对,应像王女士一样,善用电商平台的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寻求平台介入;同时,应注意保存订单截图、聊天记录、商品详情页等信息,以便维权所需。平台方也应切实履行对入驻商家的监管责任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频繁出现发货异常、投诉率高的商家,应加强审核,及时公示相关信息,甚至采取限制经营措施。只有平台与消费者共同努力,才能持续净化网络购物环境,让更多“王女士们”能够安心地为孝心下单。

■记者 王磊,通讯员 蒋金凤 陈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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