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大居民:
2022年11月10日我县接到协查信息,经排查密切接触者杨某某曾于2022年11月10日中午,从淮安汽车南站乘坐11:20班次公共汽车,12:30左右到达金湖汽车站。
提醒广大居民,请在11月10日中午从淮安汽车南站乘坐11:20班次公共汽车至金湖的乘客做好个人防护,第一时间向属地镇或村(社区)、单位报告,并及时拨打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18936510106)或金湖县疾控中心咨询电话(0517-86882706)进行报备。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并继续加强个人防护,勤洗手、勤通风,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尽早按程序接种新冠疫苗,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如隐瞒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金湖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