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有效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治安秩序,清江浦警方重拳出击,坚决打击各类涉疫违法行为。3月13日至3月30日,全区共查处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行政案件138起,涉及场所118个,处罚违法行为人140人。现就部分典型案件作如下通报:
案例一:
2022年3月15日以来,淮安市某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潘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在明知淮安市政府关于外地来淮返淮人员应当主动报备并居家隔离要求的情况下,为完成物流订单,仍安排刘某、宋某、袁某、严某、张某等驾驶员往返上海与淮安十余次,且驾驶员回淮安后未督促其按照规定申报和执行居家隔离,分局依法对潘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2年3月18日,清江浦区新淮中花园小区北门,保安陈某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未对进出小区人员测温、扫码,分局依法对陈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2年3月18日,清江浦区开元路淮海第一城放肆吧休闲餐吧(天胡棋牌室),负责人邵某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擅自开门营业,分局依法对邵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四:
2022年3月20日,清江浦区长西街道辖区某烤肉店,负责人郑某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该店内使用的进口冷冻牛五花肉,不仅无法提供冷链出仓证明,也未进行报备,分局依法对郑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五:
2022年3月23日,清江浦区长东街道辖区某小区,业主刘某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未按“3+11”隔离政策要求擅自外出,分局依法对刘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六:
2022年3月24日,清江浦区承德公寓迷之神探剧本杀店,负责人王某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擅自开门营业,聚集多人共同在店内娱乐,分局依法对王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七:
2022年3月25日,清江浦区人民南路清浦怡然之家宾馆,从业人员王某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未对市外来淮人员全某、王某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分局依法对王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八:
2022年3月29日,清江浦区希博尔酒店,负责人丁某前、保安贾某伍、梁某祥,前台马某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未按照规定查验行程卡、未严格落实“3+ 11”健康管理措施,造成数名客人在酒店内被隔离观察,分局依法对丁某前、贾某伍、梁某祥、马某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