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用了许久的号牌号码,很多车主都会有一种难以割舍的感觉,即使换了新车也想要继续使用原号牌号码。
但要注意的是,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01、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0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0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在保留时限内,车主可以在办理新购车辆(新车、二手车均可)现场登记业务时,向窗口受理人员申请使用原号牌号码。
办理该业务时,机动车车主身份信息需一致,如车主身份证信息有变更的,需在办理旧车转移、注销或迁出前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才可保留原号。
办理机动车业务(夫妻变更登记业务除外)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只能由原车主使用,不能转让给其他人。
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机动车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另一方姓名,婚姻关系存续期满一年且经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的,可以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原号牌号码重新启用后,需要再次在现车上使用1年以上,方可再次申请保留。
符合要求的朋友们,现场办理相关业务时就可以向窗口人员申请保留啦!
(来源:淮安车管之家)
上一篇:淮安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早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