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有效压降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污染,加快推进淮安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提前淘汰报废工作,9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等6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对淮安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提前淘汰报废实施补贴的通告》,对淮安市提前淘汰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进行资金补贴。
一、办理补贴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
符合奖补政策的车主,需要提交以下几个材料:
(一)《淮安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资金申请表》、《淮安市57座以上柴油客车、卧铺柴油客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资金申请表》;
(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
(三)车主为个人的,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车主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四)与车主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复印件;
(五)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关于材料审核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奖补的范围要明确。
1、自补贴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的(不包括转出),在淮安市登记注册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微型货车),且同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享受本次补贴:
(1)机动车在本市登记注册;
(2)机动车在补贴通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本市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报废,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3)车辆提前报废的,其实际使用年限距离江苏省规定强制报废年限一年(含)以上,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其实际使用年限计算的起始日期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终止日期为车主将车辆交售给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的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交车日期”为准);
(4)行政事业单位和财政供养单位的车辆淘汰不享受本次补贴。
2、自补贴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的(不包括转出),在淮安市登记注册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57座以上柴油客车、卧铺柴油客车的,参照重型货车补贴要求和标准执行。
(二)开户的银行要一致。申请开户行的账户要与申请人本人信息一致,申请人不能填写他人的开户行账户,否则奖补资金无法到账。
(三)相关证明资料要原件。申请人的身份证(单位的为营业执照)必须提交原件,《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也必须是原件。如果申请人《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遗失的,请分别向商务局和公安局申请补领。
(四)受理窗口要按属地原则。各地的受理窗口只受理车辆注册在本辖区的申请,对于注册地非本辖区的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予受理,告知群众到车辆注册地的窗口申请。
三、关于资金核发的流程
经受理窗口审查,如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奖励补贴条件的,当场告知并退回;符合奖补条件的,受理窗口将申报材料流转至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分别进行审核。对审核不通过的,及时通知申领人;审核通过的,由受理窗口汇总推送至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分批次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自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指标下达到市公安局,市公安局自取得资金指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划拨至车主银行账户。
四、补贴申请受理时间、地点
1.线下受理
自补贴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补贴申请。
受理地点: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奖补专窗。
2. 线上受理
自补贴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补贴申请。
受理网址:淮安市财政奖补集成服务公开透明运行平台。(http://bsdt.huaian.gov.cn/ipgs/gotoCzjbNewIndex.do?qjd=1&xzqh=080000)。